热点资讯

私家车载人分摊费用遭拒赔,法院判定保险公司应赔偿

datetime

2026-10-26

阅读数量

5379

在求职过程中,利用顺风车搭载乘客以分摊油费,没想到却发生了交通事故,保险公司以“营运车辆”拒绝赔偿。近日,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裁决。

周立群(化名)因工作需要,期间在顺风车平台上偶尔接单,顺便分摊油费。在投保时,保单规定若非营业性车辆进行营业性运输事故将不赔偿。后来周立群在搭载乘客时发生事故并负全责。事故后双方协商定损,损失约6万元,但保险公司以“跑黑车”为由拒绝赔付。

经过数次协商无果,周立群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理赔。法官调取了周立群64条接单记录,发现其中40单是在求职期间集中拼单,显示出每单收入仅7000余元,且未超出油费分摊的合理范围。 球友会官网

about image

法院认为,判断顺风车是否属于营运,不应只看收费情况,还需结合出行目的及接单频率等多方面因素。周立群的接单行为是基于个人需求,不属于长期的营运性质,因此应视为互助性搭乘。法院最终判令保险公司赔偿约6万元,并在二审中维持原判,该判决将于2026年生效。